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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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国内展会补贴

(一)展会性质: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是指在国内组织举办,并已列入上一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 业国内参展备案展会目录》的展会。
(二)具体以下条件
 1.在深圳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违法   违纪行为。
(三)支持额度
按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实际发生展位费的40%给予补贴,且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2013年申报时间:3月18日-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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