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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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一)支持重点
境外展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专利。
(二)具体以下条件
在深圳市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三)支持额度 共不超过10万元。
(四)2012年申报时间:2012年7月25日-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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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
网络建设推进
工作座谈会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network 
construction work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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